比价又称为限定厂商公开招标(Limitation Open Tender),即凡采购之目标,已知仅有少数厂商可以供应或生产,即通知其参与投标,可以节省公告之时间及费用。
(一)比价的时机
如欲对财货或工程或劳务,已知仅有少数厂商供应或具有承包能力,亦或基于政策的考虑,此时可以比价之方式进行。
(二)比价之优点
1.节省时间及费用
不需刊登报纸及网络公告,除节省公告之时间,亦可节省发包单位大量印制标单及厂商领标之费用,工作人员工作量也大幅减少。
2.公平
因各厂商亦基于同一条件参与投标,对于投标之厂商,同样具有公平竞争之机会,但只是比公开招标竞争程度低而已。
3.对厂商有事先之了解
由于参与投标之厂商是由发包单位我爱线报网通知投标,因此发包单位对于厂商应有相当程度的了解,并信任该厂商之信用,比较能避免发包后厂商有偷工减料的情事发生。
(三)比价的缺点
1.可能围标
比价可能造成事先分配或轮流供应,真正竞价之合理报价即不存在。亦有可能发包之承办人员事先操作,而造成舞弊之情况发生。
2.可能抢标
若厂商间无法形成围标,有可能以牺牲押标金方式低价抢标,后来再毁约,使得发包单位需重新发包,厂商再争取时间洽谈围标之事,以获取更大之利益。
3.规范不一
由于比价时发包单位不需制作详细之规格式规范,以致厂商得标后,与发包单位之认知不一,可能造成交货质量上之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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